聚衆鬥毆罪六個月判緩的條件是什麼

聚衆鬥毆罪六個月判緩的條件是什麼

對於那些構成了聚衆鬥毆犯罪的人來講,在最後判刑的時候是可以爭取一下緩刑的,當然必須要滿足了法律規定的緩刑條件之後,纔有可能同時適用緩刑。那麼聚衆鬥毆罪六個月判緩條件是什麼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如符合刑法修正案八的緩刑的條件,可申請緩刑。刑法修正案八有關緩刑的條款如下:

將刑法第七十二條修改爲:“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將刑法第七十四條修改爲:“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十三、將刑法第七十六條修改爲:“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將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二款修改爲:“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刑法修正案八對適用緩刑的內容作出了相應的修改,如果聚衆鬥毆罪的犯罪分子最後是處六個月拘役或六個月有期徒刑,並且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以及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的話,那麼就能適用緩刑,換言之這就是聚衆鬥毆罪六個月判緩的條件。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連雲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