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屬於商業賄賂行爲 如何認定商業賄賂罪

哪些屬於商業賄賂行爲 如何認定商業賄賂罪

商業賄賂是指經營者以排斥競爭對手爲目的,爲爭取交易機會,暗中給予交易對方有關人員和能夠影響交易的其他相關人員以財物或其他好處的不正當競爭行爲,在判定是否構成商業賄賂罪的時候,首先是不是屬於商業賄賂行爲,那究竟哪些屬於商業賄賂行爲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哪些屬於商業賄賂行爲

1、給付或收受現金的賄賂行爲。

2、給付或收受各種各樣的費用(促銷費、贊助費、廣告宣傳費、勞務費等)、紅包、禮金等賄賂行爲。

3、給付或收受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

4、給付或收受實物(包括各種高檔生活用品、奢侈消費品、工藝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車輛等大宗商品)。

5、以其他形態給付或收受(如減免債務、提供擔保、免費娛樂、旅遊、考察等財產性利益以及就學、榮譽、特殊待遇等非財產性利益)。

6、給予或收受回扣。

7、給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實入賬,假借佣金之名進行商業賄賂。

二、如何認定商業賄賂罪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2、客觀要件

客觀上採用了以祕密給付財物或其它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個人行爲。在現實經濟活動中,其手段主要表現爲回扣,即經營者暗中從賬外向交易對方或其他影響交易行爲的單位或個人祕密支付錢財或給予其他好處的行爲。回扣的表現形式一般有三種:

(1)現金回扣。即賣方從買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數額,在賬外返還給對方;

(2)實物回扣,如給付對方高檔家用電器等名貴物品;

(3)提供其他報酬或服務,如爲對方提供異地旅遊等。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經營者。商業賄賂的主體必須是經營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註冊、非經營者不能成爲商業賄賂的主體。

4、主觀要件

故意。行爲人主觀上有在經營活動中爭取交易機會,排斥競爭的目的。

上文中做出了介紹。根據規定觸犯商業賄賂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數額巨大的,可以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並處罰金。這需要引起我們的重視,不要爲了眼前利益而放棄自由。一旦被控該罪,最好及時與專業的刑辯律師取得聯繫,越早聯繫越有利於律師出具專業的法律意見,越有利於以後的審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