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闖民宅失手打死是什麼罪行?

一、私闖民宅失手打死是什麼罪行?

私闖民宅失手打死是什麼罪行?

私闖民宅盜竊被主人打死,主人會被追究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如果主人在抓捕小偷過程中,遇到小偷的抵抗並行兇,嚴重並威脅主人及家人生命安全的時間,打死小偷屬於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

相關規定:《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爲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爲,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二、私闖民宅定罪標準是什麼

對於私闖民宅的行爲,一般是認定爲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自然定罪標準也就是關於此罪的立案標準,具體如下:

根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經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毀損、污損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屍鬧事,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強行侵入並封閉他人住宅,致使他人無法居住的;

5.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嚴重後果的。

三、私闖民宅證據需要什麼

可以參照以下規定蒐集證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爲定案的根據。

四、私闖民宅罵人是什麼罪?

我國《刑法》規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構成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構成此罪的從重處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警告。

在司法實踐中,區分"私闖民宅"罪與非罪的關鍵,主要從行爲人主觀上是否故意,客觀上是非違背住宅主人意願強行侵入及主觀動機(如:尋釁滋事等)和社會危害性等方面來予以認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私闖民宅是屬於嚴重的違反了法律的規定,但是對於民宅的主人遇到這種情況最好選擇報警處理,如果打死他人多少都會承擔一些責任的,這對於自己來說也是很不利的,所以,一定要懂得如何運用法律來保護我們自身的利益纔不會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