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爲犯罪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不作爲犯罪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所謂不作爲是指犯罪人有義務實施並且能夠實施某種積極的行爲而未實施的行爲,即應該做也能夠做而未做的情況。
不作爲成立客觀方面需要具備三個條件:
第一,行爲人負有某種積極行爲的義務,這是構成犯罪的不作爲的前提。特定義務一般有三個來源,一是法律明文規定的特定義務;二是職務上或者業務上要求履行的義務;三是由行爲人先行的行爲而是法律所保護的某種利益處於危險狀態所產生的義務。
第二,行爲人有履行特定義務的實際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行爲人雖有某種特定義務,但由於某種原因而不具備履行該項義務的實際可能性,則不構成犯罪的不作爲。
第三,行爲人未履行特定義務的不作爲行爲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而不是一般的社會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