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惡意透支刑事訴訟流程是什麼?

信用卡惡意透支刑事訴訟流程是什麼?

一、信用卡惡意透支刑事訴訟流程是什麼?

信用卡惡意透支達到一定數額,可能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這樣受害人報案後,公安機關啓動辦案程序,這種普通刑事案件,按照一般流程處理:

1、偵查階段

公安機關對於信用卡詐騙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24小時以內進行訊問。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爲其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瞭解有關的案件情況。

2、審查起訴階段

人民檢察院審查信用卡詐騙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託的人的意見。信用卡詐騙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3、審判階段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信用卡詐騙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並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複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除涉及國家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爲。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持卡人發現信用卡被盜刷後怎麼辦?

如果發現自己信用卡被盜刷,爲了維護自身合法利益,應當立即向最近的經偵隊報案。主要步驟包括

1、將立案材料提交給經偵大隊或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並如實陳述案發經過情況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在辦卡開戶時的登記資料或被盜用、冒用信用卡用戶的資料、被騙款項的銀行帳單,銀行催收通知憑據等,並配合公安機關做筆錄,取得報案回執單。

2、公安機關對已經接受的材料進行覈對、調查,以認定有無犯罪事實的發生,應否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對於需要立案的案件,進行立案,對無需立案的由工作人員製作《不立案通知書》,有關負責人同意後,將不立案的原因告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綜上所述,惡意透支信用卡,如果數額較大,當事人會被追究刑責,先由公安機關立案,將當事人刑拘並收集信用卡詐騙的犯罪證據。等偵查結束後下面進入審查起訴環節,如果檢察院決定起訴,法院審理信用卡詐騙案件,可以對當事人判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