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開支是否構成濫用職權罪

看情況:
一、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則構成濫用職權罪;
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則不構成濫用職權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亂開支是否構成濫用職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