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能否構成共同犯罪

濫用職權罪能構成共同犯罪,但是一般不會,濫用職權罪本身不能確定是否是共同犯罪,一個人濫用職權符合本罪的構成要件,就不能說是共同犯罪。只有當該罪涉嫌兩人以上共同故意實施濫用職權造成重大損失,則構成濫用職權罪的共同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

濫用職權能否構成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