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是否有共犯

有共犯。《刑法》濫用職權的共犯可以透過以下三個方面進行認定:

濫用職權是否有共犯

1.必須有正犯的實行行爲。在共同犯罪中,正犯是整個犯罪的中心,只有實行行爲纔是犯罪論的核心。

2.必須有共同犯罪的意思。

3.必須有幫助行爲。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