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濫用職權的共同犯罪

1、必須有正犯的實行行爲;
2、必須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行爲人知道自己在幫助他人犯罪,對於正犯的犯罪行爲及其性質、法律後果及責任有基本的認識,而且希望或放任該危害結果的發生;
3、必須有幫助行爲。這種幫助行爲必須與正犯的實行行爲有直接的影響,幫助行爲與正犯的意思必須一致。
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如何界定濫用職權的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