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輕微的緩刑是拘役的緩刑,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爲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爲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綜上,最輕微的緩刑是兩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