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中是如何認定抗稅罪的

認定抗稅罪,應從其構成要件上掌握。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不僅破壞了國家稅收監督管理,妨礙了稅務機關依法徵稅,而且侵犯了依法執行稅務的稅務人員的人身權利。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爲。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或者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扣繳義務人。
4、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二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在實踐中是如何認定抗稅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