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泄密怎麼處理

工作人員泄密會受到經濟上減少分紅以及職位上被降職等的處罰,泄漏公司機密,情節輕微的,將會受到公司的行政處罰並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情況嚴重的,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構成侵犯商業祕密罪,會受到刑事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過失泄露國家祕密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祕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祕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知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國家機關工作人道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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