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探監時間怎麼規定的

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需要會見的罪犯,在每月發信時提出會見的要求,中隊幹警隨信寄發會見通知書,會見對象按照規定的日期前來監獄會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四十八條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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