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的共犯和教唆犯和幫助犯的區別是什麼

在共同盜竊犯罪中,各共犯人基於共同的故意,實施了共同的犯罪行爲,應對共同盜竊行爲所造成的危害後果負責。教唆犯是以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來確立的,所謂教唆犯就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幫助犯是指共同犯罪中沒有直接參與犯罪的實行行爲,而是向實行犯提供幫助,使其便於實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
根據《刑法》第29條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盜竊罪的共犯和教唆犯和幫助犯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