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要素會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

哪些要素會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工具罪?
律師解析:一、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工具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資訊網絡的安全。
2、客觀要件,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行爲。
3、主體要件,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行爲人是否爲營利的目的提供程序、工具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序、工具罪,是指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行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
第三款,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爲而爲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