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偵後公安會提審嗎

根據法律的規定,案件退偵限兩次。
如果案件退偵兩次,檢察院認定證據不足,就會做出不起訴的決定,同時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也就會做出撤案處理。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
認爲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
補充偵查以二次爲限。
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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