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爲怎麼向紀委投訴?

一、行政不作爲怎麼向紀委投訴?

行政不作爲怎麼向紀委投訴?

向紀委舉報可以透過許多方式和途徑:一是在紀委官方網站舉報;二是可以電話舉報;三是可以信函舉報;四是可以上門舉報。但舉報必須要把握以下幾點:一是要重證據,不要僅僅因爲一個傳聞就去舉報;二是要實名制,採用實名制最大的好處是能得到紀委在接到舉報後,透過調查,及時將資訊反饋舉報人。此外,實名舉報也能增強舉報人舉報事實的責任感。如果匿名舉報,紀委會去調查,但調查是否屬實,舉報人就不得而知了。

二、行政不作爲的定義

違法的行政不作爲是指行政主體有積極實施法定行政作爲的義務,並且能夠履行而未履行的狀態。此定義主要有以下:

首先,行政不作爲違法必須以行政主體具有法定義務爲前提。這種法定義務是法律上的行政作爲義務,不是其他義務。行政作爲的義務來源於法律的明確規定,根據中國的行政組織法,各行政機關都有法定職責,同時,也有要求行政機關在履行法定職責時遵守法定程序的義務。在實體上的行政義務,主要是要求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應盡到保護的職責;在程序上的義務,由於中國行政程序法典尚未出臺,行政程序的法定義務主要散見於各單行法律、行政法規及行政規章中,如行政處罰法中規定的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處罰過程中的表明身份的義務,告知的義務,聽取申辯和陳述的義務等。

其次,行政不作爲違法以行政主體沒有履行法定作爲義務爲必要條件。行政主體的不履行法定義務表現爲,行政主體沒有作出任何意思表示,或不予接受、遲延辦理。如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臨人身權、財產權遭受侵害時,具有相應法定職責的行政機關予以拒絕或不予答覆。再如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方提出的保護人身權和財產權的申請明確表示不履行或雖然未明確表示不履行但超過法定期限仍不履行,即在法定期限內,既不表示履行也不表示不履行。這裏的“不履行”不是行政主體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是有履行能力卻故意未履行、延遲履行。

行政不作爲的相關情況認定,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辦理,特別是對於相關情況的處理上,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辦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有異議的,可以結合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避免出現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