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著作權侵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嗎?

一、提起著作權侵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嗎?

提起著作權侵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嗎?

侵犯著作權的犯罪行爲如果給被害人造成了直接的物質損失是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爲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於“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害或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知識產權屬於財物的一種,侵犯知識產權也往往導致權利人遭受損失,所以從法律法規的規定來看,知識產權犯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另外,根據我國目前的司法實踐,對那些嚴重侵犯著作權並已經構成犯罪的侵權行爲,仍需要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可以透過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二、著作權侵權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幾種?

著作權人和鄰接權人發現自己的權利遭受不法侵害時,可透過調解、仲裁、訴訟的方式解決侵權糾紛。

1、調解

調解,是指發生糾紛時,在調解組織的主持下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糾紛解決方式。調解組織可以是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也可以是其他社會團體和羣衆組織。著作權侵權糾紛和合同糾紛都可以透過調解解決。

2、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機構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對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裁決的糾紛解決方式。著作權的仲裁由著作權仲裁機構進行,主要適用於對著作權合同糾紛的解決,而且在著作權合同中必須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如果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不能進行仲裁。著作權仲裁機關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訴訟

著作權的訴訟,是指透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利用訴訟程序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一種方式。訴訟是我國《著作權法》所規定的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主要方式。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當事人之間調解不成以及調解達成協議後一方反悔的,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此外,執行仲裁申請的人民法院發現仲裁裁決違法的,有權不予執行,當事人也可以就合同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著作權的訴訟時效期間爲2年,時效期間的起算日從著作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對於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侵權複製品以及進行違法活動的財物。

著作權侵權糾紛可以透過調解、仲裁以及訴訟三種方式來解決,這三種解決途徑並沒有順序限制,當事人可以任意選擇。但不管是哪種解決途徑都需要當事人提供相關證據來支援自己的請求。要是不知道如何收集著作權侵權證據的話,此時也是可以聘請專業的人士來幫助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