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申請執行人裁定書怎麼寫

1.寫明變更申請執行人的理由。表述爲:“本院在執行____________一案中,因____”。在其中的空白處依次填寫當事人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以及應當變更申請執行人的事實和理由。如申請執行人死亡,其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事實。

變更申請執行人裁定書怎麼寫

2.裁定的法律依據。表述爲:“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款第(十一)項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18條第1款第(2)項的規定,裁定如下。”

3.裁定內容。表述爲:“變更____爲本案的申請執行人,原申請執行人____的權利義務由____繼受。”其中的空白處依次寫明變更後的申請執行人的姓名或名稱,原申請執行人的姓名或名稱以及其承受人的姓名或名稱。

4.裁定的法律效力。表述爲:“本裁定送達後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