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於行政訴訟的立案條件是什麼?

不屬於行政訴訟的立案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答:必須存在較大數額的經濟損失。律師解析:不屬於行政訴訟的立案條件是必須存在較大數額的經濟損失。根據法律規定,行政訴訟的立案條件如下:
(一)原告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四)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行政行爲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爲有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有權提起訴訟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提起訴訟。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爲,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