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程序的特徵是什麼

一、經常性。行政執法不僅是行政機關最頻繁、最主要的公務活動,也是整個國家機關最頻繁、最主要的公務活動。
二、廣泛性。不僅行政執法的主體非常廣泛,既包括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也包括根據授權或者委託進行行政執法的組織和個人。
三、多樣性。行政機關執行法律的形式多種多樣,既有不針對特定相對人的制定規範性檔案的抽象行爲,又有將法律具體運用於特定相對人的具體行爲
法律依據:
《行政強制法》第九條
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三)扣押財物;
(四)凍結存款、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行政執法程序的特徵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