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程序的特徵

不同種類的程序,也各有不同的特點:由於行政立法行爲內容的廣泛性、行爲對象的不特定性和效力的後及性,行政立法程序一般都比較複雜、嚴格。如座談會、聽證制度、專家論證制度和備案制度等,成爲不可或缺的程序內容。
行政執法程序一般應體現行政效率的原則和保護相對人合法權益的原則,但是由於行政行爲對象的特定性、內容的具體性和行爲方式的多樣性,決定了其程序的多樣性和差異性,如行政許可程序、行政處罰程序、行政強制執行程序等。
由於行政裁定對象是當事人雙方存在爭議或者糾紛,行政裁定程序具有準司法的特定和司法化的趨勢,其核心內容體現公正和公平,如山林權屬裁定等。
《行政訴訟法》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爲,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爲。

行政執法程序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