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對自己的訴訟主張應提供哪些證據

當事人對自己的訴訟主張應提供的證據如下:
1、當事人主張的法律事實,應當從法律事實是否存在、何時發生或怎樣發生以及產生的原因等方面着手;
2、當事人之間法律關係和民事權益爭議的事實;
3、能夠作爲定案根據的事實。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當事人對自己的訴訟主張應提供哪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