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醫患糾紛案件的主要依據的法規

目前我國作爲處理醫患糾紛案件的主要依據的法規有:《民法典》、《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
比如《民法典》中,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明確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處理醫患糾紛案件的主要依據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