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訴訟如何主觀病歷封存

病歷都包括什麼:

醫療過錯訴訟如何主觀病歷封存

一、主觀病歷:病歷分爲主觀病歷和客觀病歷。主觀病歷是醫務人員根據患者的主訴、症狀、體徵,並結合各項化驗、檢查,作出的診斷和治療方案,並根據患者在治療過程中病情的變化調整治療方案。根據條例規定,它包括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主觀病歷反映了醫務人員對患者疾病的認識和治療方案的制定及調整過程。

二、客觀病歷:客觀病歷主要是對患者進行各項檢查和治療護理過程的客觀記錄。根據條例規定,它包括門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以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病歷資料。

三、複印領取客觀病歷主觀病歷也可封存 根據條例規定,患方在醫院只能複印並領取客觀病歷。但是患方卻可以主動要求將主觀性病歷資料一併進行封存。因爲《條例》規定主觀性病歷資料“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情況下封存和啓封”,但並沒明確封存主觀性病歷資料是醫療機構應履行的義務還是可選擇的權力,患者要充分利用這一權利。如果患方想得到全部病歷,只能在訴訟階段,依照民事訴訟法律規定在法庭交換證據時實現。

封存病歷的步驟都包括什麼:

一、提出封存要求:到醫院醫務處(科)提出封存病歷的要求,如果遭拒,可向該院所在地區的衛生局醫政處(科)舉報,要求衛生行政機關督促醫院履行義務。

二、點清病歷頁數:病歷調來後,由於醫院一般會依據條例拒絕患方閱讀的要求,而且病歷內容多,專業性強,患方也很難在短時間內看明白,所以患方需要注意的是清點病歷頁數,然後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將全部病歷複印並封存。

三、封存複印件:爲了不致影響醫院對病歷的管理,現在一般都是封存病歷的複印件。患方應在封存件的邊緣處簽字並註明封存日期。

怎樣防止病例作假

一、一定要請有多年臨牀工作經驗的醫師協助覈查病歷;

二、對有疑點的部分,在訴訟階段,一定要拿病歷的原件仔細覈查。病歷的刮痕、塗改都是透過病歷原件發現的,很難從複印件中察覺;

三、不要對病歷上的姓名、牀號、日期等項偶然發生個別、孤立的筆誤過多注意,但是如果上述項目發生一系列錯誤,就要引起注意,考慮該病歷是否存在重新書寫或修改的可能。

四、重點要突出。修改和造假一般都發生在醫療過錯之後的病歷上。如果修改病歷往往會留下一些蛛絲馬跡,同時此時的醫院往往會請專家會診,根據律師的經驗,專家會診記錄尤其是外院專家會診對患者病情變化的分析和判斷,對於患方的疑點會有所啓發。 造假病歷法庭不採信 病歷修改、造假,由於專業性強,而且往往是該病歷的主管醫師親自修改,所以隱蔽性強,很難發現。但是病歷,尤其是住院病歷,是由醫院諸多科室、諸多醫務人員共同完成的,若想全面修改病歷、造假,工程浩大,動靜不小,在現行醫院的管理條件下,尤其在大醫院是不可能的。一旦病歷造假經法庭確認,根據規定,鑑定機構會拒絕鑑定,醫院將爲此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病例的封存需要細心,切忌遺漏重要的病例,按照步驟收集整理,查漏補缺,詳細覈對病例,仔細分辨病例真假,防止不必要的困擾和麻煩。以上就是本站爲您帶來的醫療過錯訴訟如何主觀病歷封存的詳細步驟,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想了解醫療過錯的其他知識,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爲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