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房屋拆遷糾紛案如何處理

結合具體情況處理。在我國對於拆遷合同協議糾紛案件的糾紛處理有這些:依照《條例》規定,被拆遷人享有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權利。
實踐中,大部分的拆遷安置合同都對新建安置用房的產權進行了約定。
在處理雙方因安置房產權發生糾紛時,合同有約定的,應按合同約定處理,但合同對新建安置用房沒有產權約定的,應按拆遷時的法規處理。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特殊房屋拆遷糾紛案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