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徵地補償,給集體還是給農戶?

一、農村土地徵收賠償怎麼賠?

農村徵地補償,給集體還是給農戶?

1.前面說過,徵地補償款共三個部分: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其中,安置補助費、青苗費是直接支付給被徵地人的,土地補償費給村集體。

2.補給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並不意味着歸集體所有,被徵地人一點都得不到。土地補償費由村集體統一分配,具體如何分要經村民代表大會決定,但在分配時,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權平均分、然後由村裏給被徵地人另行調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給被徵地人一些款項作爲補償、而沒有被徵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給所徵地的土地補償費。

二、土地補償費在村集體內部如何分配?

《徵收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地補償費分配使用辦法》規定,土地補償費主要用於被徵地農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以任何名義,侵佔被徵地農戶依法享有的土地補償費;不得違法劃分老戶、新戶、女兒戶。具體分配方法,分三種情況:

1.土地被全部徵收,其土地補償費以不低於80%的比例支付給被徵地農戶,剩餘部分留給村集體經濟組織。

有一點特殊的是,如果土地被全部徵收的同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撤銷建制的:土地補償費80%分配給被徵地農戶;其餘20%平均分配給徵地補償方案確定時,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成員。

2.已確權確地到戶的土地被部分徵收或徵用的,其土地補償費以不低於80%的比例支付給被徵地農戶;其餘20%留給村集體經濟組織。

3.未確權確地到戶的土地被徵收徵用後,其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以不低於80%的比例平均支付給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本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成員;其餘部分留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