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農戶口農村徵地補償是否存在?

非農戶口農村徵地補償是否存在

非農戶口農村徵地補償是否存在?

非農業戶口不享有土地徵用補償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的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當國家因爲發展需要徵用集體土地的,土地所有單位和使用人必須無條件服從並支援。規定特別指出,對於農村徵地的補貼項目有青苗費,附着物費以及安置費等。以上所有費用都是針對現土地使用者而言。地被徵了,農民吃飯就成問題,再創業或轉行都需要一定的啓動資金,所以,纔有了土地徵用補償政策,使農民擁有徵地獲補償的權益。

非農業戶口已經轉爲城市或者城鎮人口,這類人在農村不再有承包的土地,也不存在轉行就業的問題,更加不存在青苗費以及附着物,或者說根本沒有土地使用權,所以,非農業戶口沒有資格享受土地補償費。

一般來說,徵地補償是針對農民,即具有農村戶口的人。農村集體土地徵收,集體組織的成員均有權享受徵收補償。如果是非農業戶口,肯定就不是農村集體組織成員,不能享受徵地補償,但根據各地法律政策的不同,此一般規定也會出現一些特殊變通。

如果是小城鎮的非農業,可以享受補償。《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意,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所以小城鎮的非農業,還保留有承包地,徵地時應予以補償。

非農戶口的問題需要自己進行一定的調查,否則自己的權益維護就會出現一定的問題,但是國家的有關法律在此類問題的解決上確實沒有制定,所以自己就不會獲得補償,但是在生活中此類問題的解決需要符合國家的規定,否則就會造成利益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