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在婆家,承包地在孃家,土地徵收補償費如何分配?

處理此類問題的依據是:一是《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土地補償費主要用於被徵地農戶的原則,制訂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

戶口在婆家,承包地在孃家,土地徵收補償費如何分配?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援。”

三是《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制訂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5]144號)規定:“徵地區片綜合地價(以下簡稱徵地區片價)是指在城鎮行政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內,依據地類、產值、土地區位、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劃分區片並測算的徵地綜合補償標準,原則上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處理此類問題應當把握的原則是:一是實行徵地區片綜合地價後,按照徵地面積確定家庭承包地的徵地補償費用,由被徵地農戶內部協商分配。如該婦女娘家承包地被徵收,補償費中包含該婦女承包地的補償。二是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留歸集體的補償費,在婆家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分配時,該婦女作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一,應參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