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有哪些內容?

一、被拆遷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在拆遷前必須經市房管局房屋產權監理部門進行產權認定勘估。

昆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有哪些內容?

第十三條 拆除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物,按勘估價補償。因城市建設需要,按規劃要求必須無條件拆除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

拆除在拆遷公告發布後進行裝修或擴建等的房屋部分,不予補償;拆除在拆遷公告發布前已裝修的部分,按發票總額扣除每年10%的折舊率進行補償;無發票的,按勘估價補償。

二 、拆除共有產權的房屋,償還房屋產權仍爲共有產權,結構差價和超面積款等由產權共有人按比例共同分攤。

第十四條 補拆遷人在房屋拆遷期間,享有3至6天公假,並由拆遷人按附表一的規定發給搬家費。

拆除住宅、非住宅,拆遷人未向被拆遷人提供臨時週轉用房的,拆遷人應按附表一的規定付給被拆遷人臨時過渡費。

拆除生產車間、商業鋪面或是其它營業性的非住宅異地安置的,由拆遷人按附表一的規定給予被拆遷人一次性地段差損失補償。

對於按時搬遷的被拆遷人,拆遷人可按附表一的規定給予獎勵。

第十五條 拆遷人爲被拆遷人提供週轉房的,住宅房屋,由拆遷人按直管公房租金標準按月向被拆遷人收取房租;非住宅房屋,由拆遷人負責交納房租,同時不再向被拆遷人發放過渡費。

第十六條 因拆遷房屋需要遷移管線或者鋪設臨時管線的費用,由拆遷人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付給被拆遷人或由雙方協商解決。

以上便是昆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主要內容。和全國大多數城市一樣,昆明對拆遷戶也有相應的獎勵措施,就像按時搬遷等,當然在昆明不同類型的房子的拆遷補償標準也是不一樣的,比如說自住房、商用房還有違章建築等,一般來說違章建築是沒有任何補償的,但有時候政府處於人道主義關懷還是會給拆遷戶一定的材料人工上的補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