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律師:違法暴力拆遷應對手冊

廣大被徵收人所需要“依法應對”的,一不是經過人民法院裁定執行的司法強拆,二不是行政機關的合法拆除違建行爲,而是指那些無程序、無檔案、無補償安置的“三無強拆”。

拆遷律師:違法暴力拆遷應對手冊

那麼,當勢單力孤的被徵收人面臨拆遷中涉黑勢力的威脅進逼時,他們究竟該怎樣做才能將損失降到最低呢?本文,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拆遷律師結合逾10年的案件代理經驗告訴各位一些有用且安全的辦法……

應對之準備階段:做好心理和物質準備

正所謂居安思危,未雨綢繆,在當下的徵地拆遷領域中,各種涉嫌涉黑涉惡的暴力拆遷行徑仍不鮮見,因而廣大被徵收人一定要對此做好應對之心理準備,切不可盲目樂觀,認爲朗朗乾坤不至於此。

不打無準備之仗,即是如此。

對可能發生的糟糕情況有預期,就比沒有預期來得強。

就物質層面而言,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拆遷律師想提示大家以下幾點。

一是要提前將屋內的貴重物品、古董字畫珠寶及家中年長、年幼的成員搬離,避免在遭遇強拆時損失擴大。

二是要將準備好用於取證的器材設備,確保房前屋後關鍵位置安裝的攝像頭能正常工作,手機、照相機、攝像機等可能被用於拍攝取證的設備能派上用場,正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磨刀不誤砍柴工。

三是要在“守房”人員上有一定準備,切勿唱“空城計”或搞什麼“個人英雄主義”,一兩個人和三五個人遇到事就是不一樣的。

被徵收人完全可以考慮聯合一些街坊、鄰居或親友相互配合支援,以確保在強拆來襲部分人員的人身自由遭限制的情況下仍能有人負責進行取證、報警等關鍵性工作。

從另一個角度上講,好漢不吃眼前虧,適當增加人手本身也是對違法逼遷、強拆行爲的一種有效震懾。

糾集起來的不明身份社會人員也懂得“看人下菜碟”“欺軟怕硬”,這都是很淺顯的道理。

應對之強拆階段:

一報警二取證三自我保護

通常而言,違法暴力拆遷一來都是幾十人以上,即使被徵收人傾其所有去做準備,一旦拆遷方鐵了心要幹一場,被徵收人仍舊屬寡不敵衆。

故此,硬拼是不理智的舉動,且可能導致很多難以預估的嚴重後果,輕則自身受傷,重則因傷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此時最重要的有3點:一是要堅決的反覆多次報警,敦促110履行保護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法定職責。

至於其是否出警,何時出警,出警後是否積極處置,主動權都不在被徵收人一方,故被徵收人也無需操心過度。

實踐中,警方一旦出警抵達現場,至少對於打人傷人者會形成一定震懾,能夠降低被徵收人的人身損害。

二是要積極取證

爭取將強拆的領頭人員拍攝下來,尤其是鄉鎮政府的工作人員等,爲日後的依法維權奠定基礎。

在自身受到直接威脅的情況下,事先安排好的親友、鄰居便能發揮一定作用,而像無人機拍攝等高科技手段也有望大顯身手。

三是要做好自我保護,“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切勿在衝突中激化矛盾進而引發更大的衝突。

應對之“後強拆”階段:

一是及時提起法律程序進行救濟

一旦房屋已遭暴力強拆,那麼及時依法維權便是唯一行之有效的辦法了。

這裏提供3種程序供大家參考,一是在強拆人員來路不明、身份待確認的不利情況下,透過起訴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爲來獲取證據。

被徵收人也可以依法向上級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監察部門等進行舉報,要求其對公安機關的不作爲行爲進行查處。

總之,着力於公安機關身上是一個實踐中較爲常用的方法,往往能夠在庭審中透過公安機關的答辯獲取到有關上門拆遷人員身份的證據。

二是在強拆人員身份較爲明確的情況下,直接起訴其所屬機關的強拆行爲違法。

通常而言,鄉鎮政府、街道辦等基層機關最容易直接組織、參與強拆行爲。

而一旦程序有效提起,法官就有可能會依法組織徵收雙方進行協商、溝通、調解,被徵收人就可能透過這一平臺實現獲取公平、合理補償的目的。

即使調解不成,也還有確認違法後的國家賠償程序可走。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拆遷律師最後想提示廣大被徵收人的是,或許大家會認爲上述應對策略過於“被動”且預期效果可能欠佳,但這的確就是基於現實被徵收人一方所能採取的有效辦法了。

需要指出的是,隨着拆遷領域法治環境的不斷改善,此類違法暴力拆遷並不一定會發生;即使發生,報警也不一定“不管用”……真正落得個最壞結果的,也絕非大概率的事件。

不盲目樂觀,也絕不過分悲觀,這或許纔是被徵收人在面臨拆遷時所應始終保持的不卑不亢的心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