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土地使用費需要交納嗎?

一、租房土地使用費需要交納嗎?

租房土地使用費需要交納嗎?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檢發《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15號)第四條規定:“關於納稅人的確定,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檢發<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15號)規定:關於納稅人的確定

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

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單位無償使用股東房屋辦公,其佔地應由股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

1、關於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土地的解釋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土地,是指在這些區域範圍內屬於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土地。

2、關於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解釋 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市。 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 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鎮建制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3、關於徵稅範圍的解釋 城市的徵稅範圍爲市區和郊區。 縣城的徵稅範圍爲縣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鎮。 建制鎮的徵稅範圍爲鎮人民政府所在地。 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4、關於納稅人的確定 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5、關於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如何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各方,應按其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佔總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

6、關於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的確定 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爲準;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

租房土地使用費一般是由土地使用權所有人自己去交的,如果土地使用權問題還存在着糾紛的話,可以由雙方進行協商認定,如果對方不交納相關土地使用費的,則是構成了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