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過戶一部分是否可以

有些村民對於國家的土地使用證的這種證件的想法太過於單純了,比如說,雙方私下商量着將自家土地當中的一部分面積過戶給對方,但是爲了表明對土地使用的面積的具體劃分,當事人可能就會覺得還是到國家有關部門對土地使用證當中的一部分辦理過戶才比較放心。那麼,土地使用證過戶一部分是否可以?

土地使用證過戶一部分是否可以

一、土地使用證過戶一部分是否可以?

一塊土地只可以有一個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沒有辦法只對一部分進行過戶.

(1)辦事程序:

1、繳納土地登記費用;

2、換髮國有土地使用證。

(2)申報材料

1、單位轉讓需提交雙方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書、身份證複印件以及委託書和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複印件覈對原件);

2、個人轉讓需提交雙方身份證複印件;

3、轉讓方的土地使用證或合法權屬證明材料(正本);

4、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的產權證明;

5、標有受讓方名稱、面積、座標的用地圖;

6、具有土地評估資質評估機構出具的土地估價報告書;

7、土地登記申請書;

8、閒置土地審查登記表;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行政劃撥用地轉讓);

10、經鑑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11、若是司法裁決的提交民事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

12、公開交易的提交拍賣(招標、掛牌)成交確認書原件;

13、土地使用權交易成交證明書(由土地交易鑑證機構出具);

14、其他相關資料。

(3)承諾時限: 10個工作日

二、辦理土地證更名的程序如下:

1、簽訂土地合同:買方辦好房權證後,還要和原土地證使用者簽訂土地過戶合同,之後帶身份證、房產證(複印件)、原土地證、合同、房屋過戶的契稅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到土管部門下設的測繪公司申請測繪;

2、測繪公司測繪:測繪公司受理後,帶着上述材料現場查勘,計算數據,出具新的測繪圖,繳納測繪費;

3、評估公司評估:帶着材料到評估公司申請評估,評估公司受理後查勘現場,查勘所評估棕地的級別,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評估報告,繳納評估費;

4、土管部門受理:帶着土地過戶合同、身份證、房產證(複印件)、原土地證、房屋過戶的契稅、測繪圖、評估報告,到土管部門受理視窗申請過戶;

5、繳納稅費後領取土地證:土管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後審批,符合規定者繳納相關稅費,出具新的土地證,因房屋過戶時已經繳納契稅,土地過戶時不重複收取,只繳納工本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四條:”下列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確屬必需的,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劃撥: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證過戶一部分這種情況是不可能的,既然要對土地使用證進行過戶,那麼代表着整個證件上的名字都會發生變更。不存在着土地使用證還可以一部分一部分的過戶的,就算是自己的土地當中的部分面積劃分給了其他人,那隻能透過相關的協議書來約定,土地使用證是沒辦法這麼更改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