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卻不調地,沒分到地的農民怎麼辦?

農村土地流轉意見正式頒佈,根據農村土地的權益歸屬問題,提出了將農村集體土地實施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權、土地經營權的“三權分置”政策。“三權分置”是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後農村土地改革又一重大的創新,明晰了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並賦予了農民更多的土地權益。

土地確權卻不調地,沒分到地的農民怎麼辦?

農村人都知道在上世紀末進行了二輪承包地的調整,這次調整主要針對實施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沒有分到地的農民,調整原則爲有過世的老人、外遷戶口的個人,其家庭進行自調,多退少補,不在上述範圍內的無地農民,村集體拿出部分集體自留地進行調整。

二輪土地調整直到這次土地確權,已經過了十幾年。這期間隨着農村的發展,及城鎮化的推進,農村集體成員間土地已經發生了變化,如:老人過世、孩子出生、婚嫁、孩子上大學戶口轉爲非農、部分打工農民戶口遷出等,農村土地出現了不均衡的現象。

由於本次土地確權是在二輪承包土地延包的基礎上進行的,土地的承包關係暫時不改變,承包年限不改變,這就是意味本次土地確權不會進行大規模的土地調整。沒分到地的農民只有等到下次土地調整視窗開啓纔可以重新分地。

進入21世紀以來,農民的家庭收入方式發生了變化,不再單一依靠土地生存,農民以打工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如果想返鄉發展農業,對於無地農民來說,只有透過土地流轉,獲取土地經營權,但這無形中又會增加種植的成本。

隨着農村改革的深入,規模化、集約化的現代農業將出現,新型的家庭農場、合作社將成爲農村的主導。擁有土地承包權的農民可以流轉土地、可以貸款、可以入股新型農業主體,獲取更多的土地效益。而對於無地或少地的農民來說,這些差距將會越來越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