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人強拆無主房合法嗎

一、徵收人強拆無主房合法嗎

徵收人強拆無主房合法嗎

符合法定程序就合法。具體規定是,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無法確定該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的,可以透過在公共媒體或者該建設工程所在地發佈公告的形式督促建設單位或者其所有權人、管理人依法接受處理,公告期間不得少於15日。

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

二、行政強拆的程序是什麼

1、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強制拆遷,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1)行政強制拆申請書;

(2)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

(3)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

(4)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

(5)被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週轉用房權屬證明或者補償資金證明;

(6)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補償金的,應當提交補償資金的提存證明;

(7)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2、依據強制拆遷決定實施行政強制拆遷,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並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

3、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人單位代表到現場作爲強制拆遷證明人,並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保全。

三、房子拆遷補償

1、房屋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拆建單位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更改。

在日常的生活中我們可以看到拆遷房子的,不過這些都是經過法定程序的。當事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其他人不可以進行強制拆遷。如果當事人對拆遷補償款有糾紛的情況下,雙方無法協議的只能到人民法院進行判定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