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幫工自己受傷的該怎麼維權

義務幫工自己受傷的該怎麼維權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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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幫工受傷找誰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二)幫工人因第三人侵權遭受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第三人不能確定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由被幫工人予以適當補償。

由上述可知,義務幫工在幫工活動中受傷的,一般情況下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