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申報時間是多久

土地使用稅申報時間是多久

土地使用稅申報時間是多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三次修訂的內容,第八條: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明確2018年納稅申報期限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規定,現將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18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明確如下,請遵照執行,並及時告知納稅人。

1、1月、3月、5月、6月、8月、11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

2、2月15日-21日放假7天,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22日。

3、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18日。

4、7月15日爲星期日,7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7月16日。

5、9月15日爲星期六,9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9月17日。

6、10月1日-7日放假7天,10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4日。

7、12月15日爲星期六,1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2月17日。

另外,各地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申報納稅期限的,應當提前上報稅務總局網絡安全和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2017年12月26日

由於全國各地的稅收情況不同,各地稅務機關一般規定的納稅時間爲一個月、一個季度或者一年,由於涉及的稅種較多,會根據不同的稅種來劃分納稅時間,再綜合上訴檔案的規定,對於土地使用稅申報時間就有一個大概的概念了,具體申報期間,還需以當地稅務機關的通知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