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哺乳期內辭退賠償標準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如果用人單位在女員工哺乳期辭退女員工的,女員工可以到當地的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給予賠償。賠償的標準如下:員工工作滿一年的支付兩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
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員工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員工哺乳期內辭退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