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二級傷殘一次性賠償是什麼?

一、工傷二級傷殘一次性賠償是什麼?

工傷二級傷殘一次性賠償是什麼?

工傷二級傷殘一次性賠償是從工傷保險基金支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是22個月本人的工資。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注:假如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爲22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爲工資的8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工傷賠償是什麼?

工傷賠償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最新二級工傷賠償標準之鑑定標準:

以下34種情況之一者可認定爲二級工傷或職業病:

(1)重度智能減退;

(2)精神病性症狀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半徑<=5();

(4)雙側上頜骨完全性缺損;

(5)雙側下頜骨完全性缺損;

(6)一側上頜骨及對側下頜骨完全缺損,並伴有顏面軟組織缺損30平方釐米。

(7)靜止狀態下或僅輕微活動即有呼吸困難;

(8)三肢癱肌力3級或截癱、偏癱肌力2級;

(9)雙側前臂缺失或雙手功能完全喪失;

(10)雙下肢高位缺失;

(11)雙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2)雙膝雙踝僵直於非功能位;

(13)雙膝以上缺失,不能裝假肢;

(14)雙膝、踝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15)同側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6)四肢大關節(肩、髖、膝、肘)中四個以上關節功能完全喪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級;

(18)一側全肺切除並胸改術,呼吸困難3級;

(19)肺功能重度損傷;

(20)呼吸困難4級或PaO24.1~8kPa或PaCO27.9~6kPa;

(21)塵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3級;

(22)放射性肺炎後,兩葉以上肺纖維化,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3級;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工傷經過鑑定,確實是屬於工作性傷害的情況之下,那麼需要進行一些項目的賠償,不僅僅是包括有醫療費用誤工費用的賠償,還包括其他項目賠償。比如說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賠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