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勞動合同訂立程序是怎麼樣的?
勞動合同的訂立程序可以概括爲以下兩個階段:   1.由用人單位提出要約邀請,尋找並確定勞動者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四個步驟:   第一,公佈招工簡章或就業規則。公佈的內容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招工條件,二是錄用後的權利義務。涉及招工的工種或崗位、招收的名額、招收對象及條件、招工地區或範圍、錄用後的工資、福利待遇、勞動保護條件和應遵守的單位規章制度等。從法律角度看,招工簡章或就業規則具有要約的法律效力。   第二,自願報名。勞動者根據招工條件結合自身的志願愛好,自願報名。根據我國勞動法規規定,單位招收職工,必須招收年滿16週歲的勞動者,特殊行業招收未滿16週歲未成年人時需要經過特殊審批。符合條件的勞動者自願報名應招,是對公佈內容的一種認可,表明願意在此基礎上與用人單位協商訂立勞動合同。   第三,全面考覈。用人單位對報名的應招人員可以進行德、智、體全面考覈。具體考覈內容可以根據生產或工作的性質和需要有所側重。例如,招收學徒工人,可以側重文化考覈;招收技術工人,可以側重該工種的技能考覈;招收繁重體力勞動者,可以側重身體素質的考覈;招收初級技術工人。考覈標準可以稍低;招收高級技術工人,考覈標準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