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以毆打、捆綁、違法使用械具等惡劣手段虐待被監管人的;2、以較長時間凍、餓、曬、烤等手段虐待被監管人,嚴重損害其身體健康的;3、虐待造成被監管人輕傷、重傷、死亡的;4、虐待被監管人,情節嚴重,導致被監管人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5、毆打或者體罰虐待3人次以上的;6、指使被監管人毆打、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7、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