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貸款時什麼是順位抵押

一、申請貸款時什麼是順位抵押?

申請貸款時什麼是順位抵押

順位抵押貸款,俗稱“二次抵押”,是指將已做抵押獲得貸款後的房產,其市場價值大於所抵押債務的餘額部分再次抵押貸款。既可以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同時也向房產“二次抵押”開閘。房屋本身是不動產,並非貨幣,利用相關的金融貸款政策,盤活資產,有利於資產的優化。

二、房產二次抵押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貸款所需資料

1、辦理房產餘額抵押須提供土地證、房產證;

2、辦理房產餘額抵押不需經原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但抵押人應當將已經設定過的抵押情況告知抵押權人。

同時,根據《房屋權屬登記資訊查詢暫行辦法》規定:

權利人查詢其名下房地產登記結果資訊,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代理人查詢的應出具代理查詢委託書、委託人及本人身份證原件;權利人是單位的,需出具單位介紹信和查閱人身份證明原件。

三、抵押權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1、抵押權是擔保物權。抵押權是針對財產的交換價值而設定的一種物權,它本質上是價值權,其目的在於以擔保財產的交換價值確保債權得以清償。故從抵押權的性質和目的的角度來看,抵押權是擔保物權。

2、抵押權是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財產上設定的擔保物權,債權人無須爲了自己債權的清償而在自己的財產上設定抵押權,抵押權是爲擔保債權的清償而設定的,它只能存在於債權人以外的債務人或者願意提供財產爲債務人履行債務作擔保的第三人。

3、抵押權是不轉移標的物佔有的物權,抵押權的公示主要是登記,抵押權的成立與存續,只需登記即可,不必轉移標的物的佔有。

4、抵押權的內容是變價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抵押權的內容有兩項:一是抵押財產的標價處分權;二是就抵押財產賣得價金的優先受償權。對抵押財產的變價處分權是指當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以合法方式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或者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抵充債務。

在順位抵押中,第一抵押權人對抵押財產是具有優先受償權的,抵押權人的先後順序以房產抵押登記的時間爲準,一般房產抵押是要辦理房屋他項權證的。在辦理順位抵押時,借款人需要如實告知出借人,該財產之前已經抵押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