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負債高房貸離婚按揭貸款是否爲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負債高房貸離婚按揭貸款是否爲共同債務

一、夫妻一方負債高房貸離婚按揭貸款是否爲共同債務?

不屬於共同債務,產權是誰的就由誰承擔。

《婚姻法》解釋三對此進行了統一規定,其第十條這樣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婚姻存續期間,爲共同生活,夫妻雙方或一方對第三人所負債務。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應推定爲夫妻共同債務,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即“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或債務未用於共同生活的除外。這個貸款的前提是房子抵押時要夫妻雙方簽字借款才能抵押,所以這個債務一定是夫妻雙方的,不可能分開的輔耽滇甘鄄仿殿溼東濺,除非是用特殊辦法可以做到一方承擔債務。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

1、 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爲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 夫妻一方或雙方爲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3、 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 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夫妻從事正當的文化、教育、娛樂活動,從事體育活動等所負的債務。

5、 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6、 夫妻從事共同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這裏的共同生產、經營既包括夫妻雙方一起從事投資、生產經營活動,也包括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夫妻協議確定共同負擔的債務,即使該債務帶來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應納入夫妻共同債務。

其實結婚以後,哪怕就算是一個人償還的房子的貸款,本質上來說都會影響到家庭的生活質量的。一般不會存在着產權判給了丈夫或者妻子,但是房貸卻仍然需要兩個人共同來償還的,這種情況除非另一方自願幫助償還。如果房貸的數額比較高,給孩子支付的撫養費的標準相應就會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