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者借款合同違約的救濟具體措施有哪些?

一、違約者借款合同違約的救濟具體措施有哪些?

違約者借款合同違約的救濟具體措施有哪些?

違約救濟措施中,有的僅限於買方或賣方採用,有的則是買賣雙方當事人均可採用的,其中包括損害賠償、實際履行、宣告解除合同、承擔利息以及預期違約條件下的中止履行合同五種。無論違約的性質如何,受害方均有權依照合同的規定採取合理的救濟措施,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1、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是公約規定的一種主要的違約救濟方式。規定,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應負責的損害賠償額,應與另一方當事人因他違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潤在內的損失額相等。賠償損失的範圍,一般包括財產的毀損,減少和爲減少或消除損失所支出的費用,以及合同履行後可能獲得的利益。土地。但這種損害賠償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依照他當時已知道或理應知道的事實和情況,對違反合同預料到理應預料到的可能損失。

2、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是違約救濟方式中最嚴厲的救濟方式,它將對合同雙方當事人產生一系列重大影響。當對方當事人根本違約後,守約方可以宣告解除合同。宣同告合無效的聲明,必須向另一方當事人發出通知,纔開始有效。

3、承擔利息

一方當事人沒有支付價款或其他拖欠的金額,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對這些款項收取利息,而且不妨礙其獲得損害賠償的權利

二、解除合同後有什麼法律後果?

(一)、處理依據

合同解除後債權債務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比較複雜。根據《民法典》第566條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法律後果

1、恢復原狀,指恢復到訂約前的狀態。恢復原狀時,原物存在的,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種類物,可以用同一種類物返還。恢復原狀還包括:

(1)返還財產所產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財產佔有期間爲維護該財產所花費的必要費用;

(3)因返還財產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2、其他補救措施,包括請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的措施。

3、賠償損失

(1)協議解除合同的,當事人在協議中免除了對方損害賠償責任的,協議生效後,不得再請求賠償;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應當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擴大而沒有采取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解除只向將來發生效力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另一方因違反合同受到的損失;解除溯及既往的,違約方應當支付受害方因訂立合同、準備履行合同和因恢復原狀而支出的費用;

(4)損害賠償額應當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由於違約方已經剝奪了另一方當事人根據合同規定有權期待得到的東西。因此,選擇自己適合的解決方式,因此守約方可採取的救濟措施有損害賠償、宣告解除合同、承擔利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