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女方個人債務丈夫是否有義務償還

離婚時女方個人債務丈夫是否有義務償還

一、離婚時女方個人債務丈夫是否有義務償還?

丈夫沒有義務償還女方的個人債務,若該筆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即使該債務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則該債務在離婚後仍應由其個人來負責歸還,法院在審理中可只列該個人爲被告,判決其承擔償還。這種情況應符合以下條件:

1、債務是原夫妻一方個人獨自所負,其配偶及其子女都不知道,也不同意,更沒有與其一同前往借債;

2、借到的款項或所負的債務,都由其個人使用,且用於其私人爲目的,而沒有用於家庭的有關開支。如將該款用於贈與,或請其朋友吃喝玩樂,或用於賭博、吸毒等;

3、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該款繫個人獨自所借(如個人出具借據等)及用於其個人使用。在訴訟中,證明繫個人債務一般應由債權人負舉證責任,證明用於其個人使用一般應由其配偶負舉證責任。

二、夫妻離婚哪些算個人債務?

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雙方中的一方爲了個人的需要單獨所負的債務,與共同生活無關,是某一方的個人行爲。夫妻個人債務有以下幾類:

(1)男女各自婚前所負的債務;

(2)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爲目的除外;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4)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5)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三、離婚的方式有幾種 ?

一般來說離婚有以下兩種方式可以選擇:

(一)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如果能夠對離婚達成共識,並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孩子撫養費、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採用這種方式。採用協議離婚,只要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有關證件和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離婚登記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若查明情況屬實,並已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當場就會發放離婚證。協議離婚的過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於離婚涉及的問題較多,所以一般很難達成一致意見。

(二)訴訟離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對於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達不成一致的,則只能透過訴訟方式離婚。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過一年的法院起訴。訴訟離婚的時間要比協議離婚長得多,一審一般審理期間爲3至6個月,二審一般爲3個月。

生活當中的很多事情,如果人們都能夠設身處地的替對方着想恐怕也就不會引發其他沒必要的爭議了。女方可能也非常的清楚,男方沒有權利要求分割自己的個人財產,那同樣的道理,個人債務丈夫也是沒有義務幫助償還的,離婚時一定要把個人債務和共同債務區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