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免除債務條件有哪些

債權人免除債務條件有哪些

生活中,我們最常見的債的消滅方式就是債的履行,但除此之外,債的終止方式還要很多,比如:債的抵消、免除等等。但同時只有具備了一定的條件,債權人才能免除債務人債務。那麼究竟債權人免除債務條件有哪些?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債權人免除債務條件有哪些

根據法律規定,債權人免除債務人債務的條件如下:

(一)免除須以意思表示爲之。

免除在性質上一般認爲屬單方法律行爲。它僅依債權人表示免除債務的意思而發生效力,不以債務人的同意爲必要。免除既爲債權人放棄權利的意思表示,則民法關於意思表示的規定,在免除中應予適用。

(二)免除須向債務人爲之。

向第三人爲免除的意思表示,不發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債的關係並不消滅。例如,債權人與第三人約定拋棄對債務人的債權,而由第三人給予適當補償。在此情況下,仍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債的關係才能消滅。當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債務人的代理人爲之。

債權人免除債務條件有哪些 第2張

(三)債權人拋棄債權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免除爲單方法律行爲,自向債務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後,即產生了債務消滅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債權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四)債權人須有處分能力。

免除爲債權人處分債權的行爲,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處分該項權利的能力,無行爲能力或限制行爲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爲免除行爲;無權處分時,也不發生免除效力。債權人被宣告破產時,因債權人不得任意處分其債權,故不得爲免除的意思表示。債務人因純獲利益,且債務人的處分能力與免除的效力無關,所以即使債務人行爲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

二、免除債務後有哪些效力?

1、免除使債務消滅。債權人免除部分債務的,債務部分消滅;免除全部債務的,債務全部消滅。債權人免除部分債務的,免除的部分不必再履行,但尚未兔除的部分仍要履行。債權人免除全部債務的,全部債務不必再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因此終止。在債務被全部免除的情況下,有債權證書的,債務人可以請求返還。

債權人免除債務條件有哪些 第3張

2、免除消滅債權和債權的從權利。免除了對方債務,也等於放棄了自己的債權,債權消滅,從屬於債權的擔保權利、利息權利、違約金請求權等也隨之消滅。債務的免除不得損害第三人利益。

債的免除是債權人意願的直接體現,一般情況下,法律對債權人的這種意願是支援的。而債務在被免除之後,也是會產生一系列的法律效力的,最重要也是最明顯的就是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消滅了。上述就是對免除債務條件的講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肇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