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破產後債務怎麼辦?

一、個人破產後債務怎麼辦

個人破產後債務怎麼辦?

《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申請破產後對個人的影響:

喪失對財產的處分權;

不得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

對債務人人身的限制。

二、債務人破產申請書格式

債務人破產申請書

申請人(債務人): 有限公司

住所地: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電話:

申請目的:申請宣告債務人 有限公司破產清算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 年 月 日在 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設立,註冊資本爲人民幣 萬元,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爲 ,經營範圍爲 。

自 年起,由於公司主要依靠舉債進行外延式發展,發展規模過快,資金週轉出現較大困難,而產品選型由與市場需求存在較大差距,庫存積壓嚴重,加之同類產品更新發展很快,市場競爭激烈,現公司庫存產品即使大幅減價也很難銷售,因此,申請人幾年來一直虧損嚴重,自 年

月以來已經停止向債權人清償並停止生產經營。根據目前狀況,公司要恢復生產、扭虧爲盈已無希望。

根據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申請人資產爲 萬元,負債爲 萬元,資產負債率爲 %,已屬資不抵債。根據公司章程第 條之規定,公司股東會於 年第 次會議作出決議,決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公司職工代表大會 年第 次會議作出決定,同意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同時透過了《職工安置預案》。

爲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2條、第7條第1款的規定,申請人特請求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申請人破產清算。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證據清單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關於批准公司申請破產的股東會決議

3、關於同意公司申請破產並透過職工安置預案的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4、[經審計的]申請日前最新月末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

5、虧損情況說明

6、債權人(應付)明細

7、對外擁有的債權(應收)明細表

8、流動資產清單

9、房屋建築物登記冊

10、其他固定資產清單

11、土地使用權登記冊

12、其他無形資產清冊

13、對外長期投資清冊

14、共有財產登記冊

15、銀行開戶情況明細表

16、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情況明細表

17、申請人爲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仲裁情況表

18、申請人爲被告或被上訴人的訴訟/仲裁情況表

19、員工名冊

20、職工安置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