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怎樣轉夫妻共同債務

在生活中,夫妻之間有很多事情是很難具體區分開的,比如:他們的財產、債務等等,爲此,不少對夫妻個人債務轉化爲共同債務的問題感到十分的疑惑。那麼,個人債務怎樣轉夫妻共同債務呢?簡而言之,個人債務怎麼變共同債務?下面將爲您做一個較爲具體的解讀。

個人債務怎樣轉夫妻共同債務

一、個人債務怎樣轉夫妻共同債務

1、婚前單方債務的轉化。婚前男、女單方債務,如果因婚姻關係的建立使之同時獲得對方認可並接受,婚後雙方又積極共同償還,且雙方結婚時間較長,雙方未有任何異議,在這種情況下婚前單方債務可以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2、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財產,因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財產中已經滲入了夫妻雙方付出的勞動代價,在這種情況下單方財產可轉爲夫妻共同財產。那麼,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如果婚前個人的債務是因爲建立夫妻共同生活所借,爲購置共同生活必需品而消費的,而且婚後的用品和房屋也爲夫妻共同享有,因而所負的單方債務,也應視爲夫妻共同債務;

3、夫妻兩地分居或一方長期在外工作,另一方爲家庭生活而單獨所負債務。例如男方在外打工未歸,女方在家爲子女交納學費而單獨所借的債務,這種單方債務不管對方是否明知,都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4、男、女雙方一方出國在外時,單方接受外人對家庭贈與物品而產生的債務。例如被贈送的汽車發生肇事時,因而產生的債務,應視爲夫妻共同債務。

二、個人債務怎麼變共同債務

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明確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我國《婚姻法》第19條第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希望這些內容對解決您遇到的法律材料能有一定的幫助。在實踐中,不管是對離婚夫妻而言,還是對債權人來說,搞清楚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都是必要的。如果對些債務的性質您不知道該怎麼去認定,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