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一)公司名稱;(二)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三)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四)債券利率的確定方式;(五)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六)債券擔保情況;(七)債券的發行價格、發行的起止日期;(八)公司淨資產額;(九)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十)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