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婚姻夫妻債務由誰來進行承擔?

一、無效婚姻夫妻債務由誰來進行承擔?

無效婚姻夫妻債務由誰來進行承擔?

無效婚姻存續期間的債權債務問題,要根據實際情況分別處理:

1、如果所享有的債權或所承擔的債務純屬個人支配,則另一方對此不享有權利亦不承擔義務。

2、如果所享有的債權來源於雙方的共同勞動所得、所承擔的債務用於共同的生產、生活,則由雙方共同享有債權和承擔債務。此外,對於因重婚造成婚姻無效的情況,在分割財產時民法典作了明確規定:不得侵犯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即在解除因重婚造成的無效婚姻時,凡屬於合法婚姻當事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分割給第三者。

二、無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三、符合哪些條件准予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註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但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願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爲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行政複議法的規定申請複議,對複議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

綜合上面所說的,無效的婚姻只要被認定就可以確定自始無效,但對於在婚姻期間所存在的債務是可以按《民法典》相關的條款來進行確定,共同的債務由共同來承擔,個人的債務由個人承擔,如果協商處理不好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